校园VPN | 协同办公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5 作者:

    邢台医学院自2004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现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0个专科专业,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为推进当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 210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成本补偿及非营利原则,经过成本测算,结合河北省其他高校同类办学实际收费情况,经综合研究,确定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

      标准如下:

      学费:2450元/人/学年。自2026级新生开始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示

    邢台医学院

    2025年6月24日

    电话:党政办公室 0319-2233280   招生就业处 0319-2233321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618号
    邮编:054000

    Copyright © 邢台医学院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10172号-2       冀公网安备130503020019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