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及非盈利原则,由高校自主确定。在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基础上,我校与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的口腔医学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证书批准编号:PDE13MY3A20251478N)学费标准制定如下:
口腔医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生/学年。执行期限从2025年起到2027年止。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5年5月6日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0319-2233047(纪检监察处)
邮箱: xtyzjw@126.com
特此公告。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4月30日